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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楊佩琪/臺北報導

李男酒駕撞死人後還企圖奪警槍。(圖/資料畫面)
李男酒駕撞死人後還企圖奪警槍。(圖/資料畫面)

22歲男子李佳修被控酒駕競速,行經臺北市忠孝東路地下道時追撞前車,導致24歲王姓駕駛傷重不治。警方到場,李男還對員警咆哮且企圖奪槍。臺北地檢署偵查終結,依酒駕致死罪將李男提起公訴。全案進入臺北地方法院審理,北院採國民法官制。全案合議庭11日開庭聽取檢、辯雙方意見,李男委任律師認為,案件被媒體廣泛報導,已汙染國民法官心證,對李男不公平,聲請不採行國民法官制。

李男被控於2022年11月13日晚間,和友人喝酒續攤後,14日淩晨,與6男1女分乘2輛車離開。喝得爛醉的李男不滿原本負責開車的14歲曾姓少年駕駛技術不佳,強迫換手,卻猛踩油門在臺北市區狂飆,4公裏多的路只花4分鐘。待行經行政院前忠孝東路地下道時剎車不及,追撞前方駕駛轎車的王姓準新郎,王男傷重不治。

警方到場,另一輛車企圖衝撞員警後逃逸,李男則下車接受員警訊問,但被發現身上有酒味,竟企圖襲警、奪槍,員警對空鳴槍制止無效,朝李男左大腿連開2槍,李男才被制伏。

全案為臺北地方法院首件,適用國民法官審理的案件,也是全臺第2件由國民法官審理案件。

北院合議庭11日開庭聽取檢、辯雙方意見,李男的委任律師聲請不應採取國民法官制,因為李男已認罪,全案也已經過媒體大篇幅報導,未來選任的國民法官心證恐已遭汙染,對李男不公平。

不過檢察官認為,李男雖然口頭上認罪,但並非全部認罪,且是否符合自首要件、是否超速、是否得緩刑都還有爭議,仍需法院調查釐清。另全案為酒駕致死案,本就受全國矚目,對於酒駕歪風社會上也深痛惡絕,由國民法官審理,反有助強化國民的法律情感。

死者王姓男子的家人則表示,無論有無達成和解,也都希望由國民法官審理,不希望外界認為酒駕撞死人只要認罪,就可以逃過國民法官審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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